今天,这个大侦探家163岁了
广见闻,开心智,乐人生。这里是《深港书评》。
隔了三年,2017开年
神探夏洛克第四季的第一集终于姗姗来迟——
英国政府制作了假视频帮助福尔摩斯洗脱了罪名
华生和玛丽的女儿出生了……
1854年1月6日
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塑安排他笔下的
福尔摩斯出生于这一天
这位19世纪里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
随着电影、BBC系列剧等形式穿越到21世纪
算起来,这位大侦探家也有163岁了
早在1916年
福尔摩斯的故事就已经被翻译引进中国了
且看彼时刘半农为周瘦鹃、严独鹤、陈小蝶等人
以文言文翻译的
中华书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写的跋
从事侦探者,既不能如法学家之死认刻板文书,更不能如算学家之专据公式,则惟有以脑力为先锋,以经验为后盾,神而明之,贯而激之,始能奏厥肤功。”
让人忍不住要点个“赞”
自此之后的近一百年时间
柯南·道尔爵士写的六十多篇福尔摩斯探案故事
又被国人多次翻译成中文,凡数代不辍
在做这个专题前
我们想统计一下福尔摩斯的中文译本
和中文译者到底有多少个
但到最后,我们还是放弃了
这不像统计塞维林画过几次福尔摩斯那么简易
我们今天要对话的这一位译者——李家真
翻译了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福尔摩斯全集》
他从少年时代便深爱福尔摩斯系列小说
后来又曾反复阅读原著
对人物形象、作品时代和典雅文字有着深沉的热爱
为让普通读者能更好理解福尔摩斯故事的
时代背景与风俗知识
李家真做了1000多个注释
这也是此版《福尔摩斯全集》除译笔准确外
又一大亮点
我们问他:“总算没有遗憾了吧?”
他用文字作答:
译本与任何文字一样,不会有尽善尽美的时候。傅雷先生总是不厌其烦地修改自己的译作,我当然不敢追攀前贤,做事的道理却是一样的。若干年以后再来看这个译本,我一定会发现不足之处,要不然,这个‘若干年’就算是白活啦。”
对话
Q | 刘忆斯 A | 李家真
“‘对于侦探行当而言,世上没有无用的知识’,
这句话也适用于翻译工作”
Q:早在1916年,福尔摩斯的故事就已经被翻译引进中国了。在你这个译本之前,国内已有中华(书局)文言文版、群众(出版社)版、译林(出版社)版等多个译本。如此多的中文译本在前,你觉得自己重译的优势有哪些?相比起来,你这个译本特点是什么?
A:跟以前的译者相比,今天的译者有了许多的优势和便利条件,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各种资料远比以前容易获得。举例来说,译的过程中,我觉得需要参考柯南·道尔爵士的自传,只是几天的工夫,朋友就从英国替我找来了1930年的版本。
然而,正如福尔摩斯在书里所说的——“光有资料是不够的,还要懂得利用,懂得分析和鉴别”,就文学翻译而言,译者最重要的素质仍然是具有高超的文字水平,用于雕琢字句,其次是广阔的知识背景(包括社会阅历和人生体验),用于揣摩作者的苦心,甄别相关的事实。福尔摩斯也有一句名言——“对于侦探行当而言,世上没有无用的知识”,这句话也大致适用于翻译工作。
所以说,储存在电脑和图书馆里的知识,和自己脑子里的知识毕竟不同,自己有足够的积累,迻译查证的过程当中才能有足够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不至于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细心的读者应该会发现,福尔摩斯破案,很多时候靠的就是广博的知识。
我从小喜欢文字,乱七八糟的爱好也不少,因此读书读得多而且杂,三十余年来一直如此。我不能说这是我翻译的优势,但读书的爱好的确是从事翻译的莫大助力。至于我这个译本的特点,我只能说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希望向读者完整地转达柯南·道尔爵士这部巨著的风貌,不让细心的读者产生误解或是困惑。
Q:那么你翻译的难点又在哪里?过往众多译本有没有影响到你?
A:交稿给出版社的时候,我跟编辑们说,除了读者耳熟能详的几个人名之外,我译的时候一概以原文为准,不会考虑跟以前的译本是否一样。
比如说,我之所以把第一篇“A Study In Scarlet”(中文旧译“血书”、“血字的研究”或“暗红色的研究”,日文译作“緋色の研究”)译为“暗红习作”,最重要的考虑是不负作者的原意。书名的译法当然容有变通,但纵观柯南·道尔爵士的六十篇福尔摩斯小说,没有哪一篇刻意选择了血淋淋的标题。福尔摩斯总是在书中批评华生喜欢耸人听闻,但这很大程度上只是调侃,他那个时代的趣味,终归要比现在文艺一些,含蓄一些。
这幅戴着猎鹿帽抽着烟斗的福尔摩斯素描,
是作为藏书票大师的塞维林画过的唯一一幅福尔摩斯。
连译带注150万字,那一段“焚膏继晷”的时光
Q:翻译这部《福尔摩斯全集》,你前前后后花了多少时间和工夫?
A:这部书加上注释有150万字左右,我一共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听起来不算长,不过我那段时间正好赋闲,几乎每天都要译十个钟头以上,不夸张地说,算得上焚膏继晷了。
Q:为什么愿意为翻译这部书付出如此之多?
A:主要是因为译得兴味盎然,简直停不下来。不过,夜深的时候我还是会强迫自己住手,转头去读我同样感兴趣的唐宋笔记,免得沉溺于英文之中,损伤中文的语感。
我非常喜欢这部《福尔摩斯全集》,小时候读过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选本,后来又把英文原版读了几遍。至于真正读懂读透,还得说是自己译完之后。我喜欢这部书,最大的理由是因为书中的两个主角。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柯南·道尔爵士用了六十篇小说来塑造福尔摩斯和华生,一篇篇读下来,你会发现他们两个的形象越来越丰满,生动,亲切,越来越令人难忘。
另外,我喜欢这部书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我喜欢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文。在我看来,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文比现在的英文婉曲优雅。柯南·道尔爵士对自己的作品抱着又爱又恨、又自嘲又自豪的态度,这在他的自传当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可是,不管他和他的同时代人怎么看,到了今天,这部书已经无愧于经典的称号。我是把这部书当作文学经典来译的,如果只当它是侦探小说,我多半不愿意花费这么大的力气。
Q:我也很早前就读过,不过是群众版。时隔多年,今又再读,感觉柯南·道尔真的很伟大,他100多年前写的这部小说,至今仍让无数写侦探小说的后辈无法超越,而且,我也越来越觉得,这部书同样可以称之为世情小说。
A:的确,这六十篇小说堪称一幅摹写,书中的那个社会不光有趣,也有许多值得现代社会借鉴的地方。作者以巧妙的构思实现了虚构与现实、想象与历史的完美融合,作品不光令人信服,也为读者提供了大开眼界的机会。
读这部书,你会看到当时英国形形色色的人物,看到当时英国社会的品位与风俗,看到风光旖旎的英格兰原野,看到古色古香的庄园宅邸,当然,最突出的还是伦敦的街巷和雾霾。
说句玩笑话,读完这部书,我对伦敦街道的认识甚至超过了对自己故乡街道的了解,因为今天的伦敦街道只是没了昔日的雾霾,而名称和格局则在很大程度上一如往昔,真是难得。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文优雅含蓄,
与中国的文言文有一定相似之处”
Q:中国最早的福尔摩斯译本由周瘦鹃、严独鹤、陈小蝶等民国文坛大家用文言文翻译过,听说你也很喜欢文言文,文言文简练、优雅、有回味的特点,有没有对你的翻译产生影响?
A:我父亲念过私塾,从我很小的时候便教我读书习字,这样一来,我的中文学习基本上是从繁体字和文言文开始的。我对文言文的偏爱,除了对文字本身的判断之外,还包含着对父亲的感激和怀念。
按我个人的感觉,文言文的表现力和美感远胜于白话文。道理其实很简单,作为书面文字,文言文有几千年的历史,经过了无数大师级作家的锤炼和完善,产生了无数美不胜收的不朽篇章,白话文成为正式文字的历史比文言文短得多,堪称典范的文例尚属有限,精美的程度自然要大打折扣。鲁迅先生反对古书,但他自己却有渊深的国学修养,他文字的妙处也是由此而来的。
民国的福尔摩斯译本我只读过周瘦鹃的《血书》(即《暗红习作》),文字确实很好,只是因为时代所限,事实方面的错误比较多。
Q:有业内专家称你翻译的这版《福尔摩斯全集》,译笔准确与优美并重。在翻译时,当准确与优美发生冲突,你会更侧重哪个方面?所谓“译事三难”:信、达、雅,你是哪方面的信徒?
A:我自己最看重的是“信”,因为翻译不是创作,首先要对得起作者,不能像民国的一些译者那样,打的是别人的招牌,做的是自己的文章。即便你觉得作者写得不对不好,也不能替他去改。就文学翻译而言,真正“信”了之后,“达”多半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原作既然值得迻译,总不会是语无伦次的东西。“信”已经很不容易,“雅”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了。
Q:但是缺少“雅”的话,一本翻译书会让读者味同嚼蜡,很容易便放下。
A:当然,我也认为在不伤害“信”的前提之下,译者确实有责任尽力求美,有责任把作者写得好的地方充分转达给读者。
我以为,中文是世界上表现力最强的语言,拥有大师辈出的漫长历史和灿若繁星的典范文字,先贤为我们准备了极尽丰富、极尽优美的表达样式,基本上没有不够用的时候。我翻译过很多性质各异的英文著作,准确与优美不能兼得的情况,以我的感觉非常少有。
比如《博斯库姆溪谷谜案》当中,柯南·道尔爵士在福尔摩斯和雷斯垂德的两句对话中分别用上了“Moonshine”这个词的两个意义:“空谈”和“月光”。我把这两句对话处理成 “与此相反的一切假设都不过是水中捞月。”(That All Theories To The Contrary Are The Merest Moonshine.)“呃,有月亮可捞,总比罩在迷雾里要亮堂一点儿”(Well, Moonshine Is A Brighter Thing Than Fog.),不用注释也可以体现原文的双关韵味。
不过,这部书里确实也有不太好办的例子,比如在《翻唇男子》的两句话当中,作者分别使用了“Trap”这个词的两个意义:“陷阱”和“轻便马车”,我虽然统一译为“器具”,勉强可以对应,但还是不得不附上注释,才能把这个关节的妙处讲得更清楚一些。
插图版福尔摩斯,来自《带斑点的带子》一案
一千多个注释,是为让今天的中国读者
了解另一个民族一百多年前的生活
Q:你译的这部书中有一千多个注释。起初,我有点担心注释过多会影响读者阅读的流畅性。
A:这部书讲的是另一个民族一百多年前的生活,跟现在的中国有相当大的时空距离。书中的很多地方,包括一些非常关键的细节,都需要借助注释向读者说明,如其不然,读者会错过原著当中的许多趣味,甚至会有大惑不解的情形。
此外,大家都知道这部书当中包含大量的推理演绎,而柯南·道尔爵士往往没有对演绎的依据进行充分的解释,这是因为这些依据均为当时英国读者耳熟能详之事。然而,今天的读者,尤其是今天的中国读者则未必知晓这些依据,如果没有注释,读者很可能弄不清其中的逻辑。
Q:不过,随着阅读的展开,这种因注释的停顿感不但没有出现,反而更增强了阅读的精彩度和深度,有时,我甚至期待快点读到下一条注释。我想,这也许是因为我过了初读的阶段,现在需要通过注释进行进一步深读、精读吧。
A:我做这些注释的时候,完全是从普通中文读者的立场出发,以尽量俭省的文字为读者扫清阅读的障碍。我自己也喜欢读书,深知过多的注释会让读者头痛,所以已经尽可能减少注释的数量。如果几个需要说明的典故在文中相距不远,我经常会把它们合并成一个注释,好让读者一口气读完,不至于来回反复。
比如说,《暗红习作》第二部的开篇讲到美国的摩门教,一段对话当中先后出现了“天使莫罗尼”、“埃及文写就的神圣经典”、“黄金打制的书版”、“约瑟夫·史密斯”、“帕尔迈拉”和“伊利诺伊州的瑙沃”等历史事实,以及与历史事实不符的“一万”这个数字,我只用了一个注释来说明所有这些事实,并且兼顾了下文当中的一些相关描写。这个注释虽然长,读者却可以借此充分了解整个故事的背景。
Q:如果说福尔摩斯在书中是解开一桩桩案件的谜底,那么你如此多的注释就给人一种对福尔摩斯这个人物以及这本书进行“庖丁解牛”之感。感觉你完全可以在这些注释的基础上,出一本关于福尔摩斯的专著了。
A:这样的打算我倒是没有,因为有助于读者理解这部巨著的东西,我已经尽我所能写在了注释里,有一些是我自己的发现,也有一些参考了西方学者的见解。我做注释的原则是把事实和难懂的地方解释清楚,虚构则由他虚构。
这部巨著问世以来,许多读者都把书里的事情当成历史来探究,得出了许多有趣的结论。比如说,福尔摩斯念的是牛津还是剑桥?华生究竟娶过几个妻子?这些问题都有许多说法,其中不乏颇为精彩的演绎。
但我觉得,这些东西属于个人趣味的范畴,尽可留给读者自己去揣测悬想,或者是朋友之间相互交流,不适合写进注释。所谓“千江有水千江月”,一万个读者心中会有一万个福尔摩斯,作为译者,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帮读者省去翻查参考书籍的麻烦,给读者提供一个适合作为演绎基础的可靠译本,却不能拿自己的想象去干扰读者的想象。
“翻译需要的文字水平比写作还高,
因为译者必须在双重文字镣铐的束缚下跳舞”
Q:在《福尔摩斯全集》六十个故事里,你个人最喜欢哪篇?哪篇最难译?
A:我自己比较喜欢的是《红发俱乐部》、《蓝色石榴石》、《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六尊拿破仑胸像》、《布鲁斯·帕廷顿图纸》和《福尔摩斯谢幕演出》。《显赫的主顾》也不错,或许是因为里面讲到了中国人唐英,还讲到了中国的瓷器吧。
我最不喜欢的大概是《黄色脸孔》和《萨塞克斯吸血鬼》。《白化士兵》和《狮子鬃毛》我也不太喜欢,然而作者说这两个故事是福尔摩斯的亲笔,所以不妨爱屋及乌。
要说难译,自然是第一篇《暗红习作》最难译,因为译和读不同,需要在推敲文字的过程中逐步熟悉作者的语言风格,总的趋势是越来越顺手。不过我记性还好,前面的文字若是有了差池,到后面也能想得起来。
要说趣事,译这部书是一个充满惊异与发现的过程,我由此增长了许多见闻,诚如夫子所言,“乐亦在其中矣”。
要说苦楚,莫过于译完之后付印之前反复校订的过程,十几遍读下来,面对我如此喜欢的一部著作,我终于还是产生了一种吃得过饱的感觉。
Q:你之前曾经翻译过王尔德的短篇小说集《坎特维尔的幽灵》,听说你现在正在埋头翻译王尔德的其它作品,为什么会在翻译柯南·道尔之后,选择翻译王尔德?
A:《坎特维尔的幽灵》是我在五年前译的,现在来看问题已经不少,所以做了大幅度的修订,几乎等于重译。之所以又译了王尔德的其他作品,原因和译《福尔摩斯全集》一样,也是因为我非常喜欢这位作家的著作。
我觉得,如果把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比作我国的盛唐,不妨说柯南·道尔爵士写的是开元年间的雄浑气象,而王尔德写的则是天宝年间的颓靡之风。唐朝虽自天宝而衰,盛世的雍容气度尚是余响未绝。王尔德的小说、故事乃至童话,字里行间都洋溢着纯粹的唯美精神,偶尔虽然有藻饰堆砌的瑕疵,终归令人心折。以我愚见,这种不求有用的唯美精神,对于过分功利的当今社会来说,确实是一味良药。
其实,福尔摩斯不也是一位“为艺术而艺术”的另类才子吗?我偏爱时代较早的外国作品,一是因为我爱好历史,二是因为它们跟我国的经典一样,经过了时间的淘洗和检验,不是昙花一现的热闹。此外,因为我对维多利亚时代有较多的了解,译起来就比较顺手,算是译福尔摩斯的一个额外收获吧。
排版 | 罗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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